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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吃援魚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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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gerer 發表於 2011-3-18 11:25:5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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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去北縣一家汽旅交易時被抓了,因為那援妹都約那家汽旅吧有被警察錄影存證
所以它們一衝進來就跟朋友說你們是有交易,但還好朋友有把套子沖馬桶因為但是沒查到保險套,只有現金。做完筆錄就放朋友走了。條子說不用出庭。請大家幫朋友解答一下。
1.朋友被列為關係人,是否要出庭?
2.是否會有刑責?
3.是否會收到判決書?
4.朋友是否可到法院申請變更收件地址?
5.如果要申請變更地址,是到地檢署還是法院?
以下內容18歲以下不宜觀看,請自行退離本主題,小女人俱樂部已盡告知讀者之義務,且並無意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29所稱「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散布、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請讀者自重!!本文為網路創作,與現實之人事物無關,內容如與現實雷同,純屬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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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9999 發表於 2011-3-18 11:35:52 | 顯示全部樓層
哇~~如果突然遇到這樣的事情,
還真的會是讓人手足無措耶,
希望他能平安過關~~祝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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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turtle 發表於 2011-3-18 11:38:20 | 顯示全部樓層
頂多塞錢給裡面的同仁就好啊…
台灣是罰娼不罰嫖,而且又沒證據,你朋友大可以說我們是砲友,打完砲,那女的要"借"錢就好啦…
難不成房間有裝針孔偷拍當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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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woung 發表於 2011-3-18 11:39:06 | 顯示全部樓層
恐怖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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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qqdqq 發表於 2011-3-18 12:36:15 | 顯示全部樓層
北縣 可以好齊是哪一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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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n0103 發表於 2011-3-18 13:01:57 | 顯示全部樓層
如果鴿子 要這樣弄你
大家很危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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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uen 發表於 2011-3-18 13:08:40 | 顯示全部樓層
完全不用出庭..因為也沒有被害人..
只是女孩子會留下記錄...這個女人..應該有被檢舉
警察才會去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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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2341 發表於 2011-3-18 13:09:21 | 顯示全部樓層
可以提供魚名嗎??

第一次聽說有跟警察合作的魚耶

如果大大可以提供魚名&魚資 大家可以比較防備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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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kin 發表於 2011-3-18 13:13:38 | 顯示全部樓層
吃魚吃茶真的要小心呢,免得惹得一身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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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Boy 發表於 2011-3-18 13:28:50 | 顯示全部樓層
男的不會有紀錄, 不過若是拒不配合, 會被條子栽贓, 說你妨礙公務, 去做筆錄, 然後家人來保....就"曝光了".
這女的應該是被店家記一筆了, 要不就是之前亂搞房間設備, 要不就是鬧過糾紛, 總之條杯杯會去就是有人報的, 九成是那間motel.
警察很少會去管MOTEL偷情的, 因為不好抓證據, 抓到也就跟抓流鶯一樣, 沒比較多分, 通常都懶得去抓, 除非有人報, 不去會被說吃案的.
別擔心啦, 有現金, 有套子又如何, 樓上大大說了, 現金是借資, 馬子是聊天室認識的, 搞ONS, 套子更沒有必要藏, 打炮帶套就是天經地義啊.
只要別搞未滿14歲的, 別吸毒, 別帶毒品, 別亂搞房間設備, 不會有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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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k3695 發表於 2011-3-18 16:33:22 | 顯示全部樓層
不知道是北縣的那一家MT,很好奇…
這種事應該不常發生,除非內神通外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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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mi885940 發表於 2011-3-18 17:21:12 | 顯示全部樓層
安啦~~不會有啥事啦~~照實說不會有啥事(但必須女方滿十八為原則)~~
做完筆錄就放走啦~但會附上一張去抽血檢查單(檢查有沒有AIDS= =")~~
男方不會有所謂的社會維護法的問題~也不會有啥記錄留底~
我去喝茶時就曾被當場破門而入過= ="~(只剛脫完躺在床上就被衝了)....也沒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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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oop666655 發表於 2011-3-18 21:08:32 | 顯示全部樓層
安啦~~不會有啥事啦~~照實說不會有啥事(但必須女方滿十八為原則)~~
做完筆錄就放走啦~但會附上一張去抽血檢查單(檢查有沒有AIDS= =")~~
男方不會有所謂的社會維護法的問題~也不會有啥記錄留底~
我去喝茶時就曾被當場 ...
domi885940 發表於 2011-3-18 17:21
大大你真厲害阿
被沖完有事嗎
家人方面你怎安服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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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bk512704 發表於 2011-3-18 21:18:58 | 顯示全部樓層
沒錢塞錢不就慘了最怕被家人知道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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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1234567 發表於 2011-3-18 23:11:15 | 顯示全部樓層
愛注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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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izen 發表於 2011-3-19 01:26:47 | 顯示全部樓層
太誇張了
嚴重侵犯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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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o0819 發表於 2011-3-19 03:51:08 | 顯示全部樓層
出來玩最怕的就是家人知道@@!!~
小弟我是新手目前沒有碰過這事情~
不過有聽我朋友說過他說沒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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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uu 發表於 2011-3-19 06:47:29 | 顯示全部樓層
那是哪家MT?能告知一下嗎?哪邊可能被盯上了.要約那邊就要換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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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ni90szsz 發表於 2011-3-19 08:51:17 | 顯示全部樓層
是喔= =
老實說各位真的還滿大膽的= =
是我的話可以卒仔依個了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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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tova63 發表於 2011-3-19 15:02:59 | 顯示全部樓層
一般摩鐵應該不會報警 畢竟客人為上 除非真的被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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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shghost 發表於 2011-3-19 22:12:33 | 顯示全部樓層
以上的說明都對,前提是你的朋友不是公務員,如果是他就完了,希望不是發文的大大你自己,這等事很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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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feeff 發表於 2011-3-20 01:29:12 | 顯示全部樓層
有聽我朋友說過他說沒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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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i494187 發表於 2011-3-20 01:45:44 | 顯示全部樓層
理論上都沒事
但是被鬧大就慘了
所以說下MT吧
這家MT被列入拒絕往來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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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en0222 發表於 2011-3-20 09:23:11 | 顯示全部樓層
看完一堆大大的經驗分享 XD 小弟受益良多 !! 以後吃魚要多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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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p0512 發表於 2011-3-21 14:53:25 | 顯示全部樓層
真是太悲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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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ben1206 發表於 2011-3-21 20:51:27 | 顯示全部樓層
這位朋友以後應該都會有陰影了吧
警察可以這樣硬闖進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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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 發表於 2011-3-23 13:57:45 | 顯示全部樓層
真的昰好可怕說  被家人知道就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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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28912422 發表於 2011-3-23 16:39:49 | 顯示全部樓層
1.依最高法院六十九年台上字第一四七四號判例及法務部八十三年八月二日法八十三檢字第一六五三一號函釋均已認定「住宿旅館之房間,各有其監督權,如已經特定人依規定登記住宿即係供旅客起居之場所,即不失為住宅性質….」依上判例及解釋函可認定館房間如經特定人依規定登記住宿後即非公共場所,警察絕不可隨意進入臨檢。
2.如  貴客已依規定據實全部登記身份資料於櫃檯,警察若敲門欲臨檢時,請務必先請其出示身份證明詳加記錄後(著便服臨檢時)再請其出示搜索票方請其進入,否則可拒絕其進入臨檢,如仍強行進入可依法告訴。
註︰對著制服警察若拒絕說明單位姓名可記錄其臂章號碼以便查明其身份。
3.刑法參佰零陸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參佰元以下罰金。(須告訴乃論)
4.刑法第參佰零柒條︰不依法令搜索他人身體、住宅、建築物、舟、車或航空機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參佰元以下罰金。
5.警察勤務規範第一五七條:「一般旅館之臨檢,以查旅館不查旅客,間接查不直接查,力求避免驚擾旅客為原則,檢查旅館房間時,應會同職工行之,至每一房間,必先扣門,並不可隨意掀啟床帳被褥,如有必要檢查旅客行李,應由其本人開啟取出受檢,倘非認為重大罪嫌,不可輕易搜查旅客身體。」
這是身為我們中華民國人民的權益,可以讓你們參考一下
另外,就算你被帶回警局,你也是以證人的身分接受詢問,問完就可自由離去
何來交保呢??請注意這最重要的一點,今天就算罪證確鑿(通常這很難啦)
你依舊沒有任何刑責,你不是罪犯,你最多只是證人的身份
警察只會唬一些觀念薄弱的人,多多充實一下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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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ckpoopoo 發表於 2011-3-24 05:50:27 | 顯示全部樓層
他應該是會被列為證人身分
目前法令她還不會有刑責,所以也不會有判決書
更改地址要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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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WTC 發表於 2011-3-24 14:05:16 | 顯示全部樓層
靠~現在茶商也不安全了...可以告知是那家茶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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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19556672 發表於 2011-3-24 20:12:45 | 顯示全部樓層
1# gegerer
放心啦!在台灣嫖妓沒事的啦!除非女的未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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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zuno 發表於 2011-4-5 13:18:03 | 顯示全部樓層
喝茶遇到這種事
應該心理上有陰影吧
搞不好間接造成生理上的創傷~~ 只能說運氣真的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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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by123 發表於 2011-4-7 15:30:49 | 顯示全部樓層
一切還是小心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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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p775 發表於 2011-4-7 15:43:43 | 顯示全部樓層
通常發生這種事情
比較會擔心的是不想被家人發現
基本上法律對男性是沒什麼規範的
但是要是鬧大了
被家人知道
就不好看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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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hinyu 發表於 2011-5-21 04:24:38 | 顯示全部樓層
希望你
你能跟上面大大所說的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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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sevenlight 發表於 2011-5-21 05:24:27 | 顯示全部樓層
應該是那女的問題
MT不會無聊到去報警
客人就是錢阿
況且現在MT競爭激烈

不然就是破壞人家設備
或被清潔人員看到有禁品之類的(毒品)


你朋友沒事的拉
只要那女的有滿18
不是滿14喔
14~16還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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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arl 發表於 2011-5-28 12:49:22 | 顯示全部樓層
還真是慘
幸好你朋友更冷靜
只是以後可能會怕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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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h7107 發表於 2011-6-25 15:00:04 | 顯示全部樓層
吃魚吃茶真的要小心呢,免得惹得一身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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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ot500 發表於 2011-7-2 03:38:53 | 顯示全部樓層
還是小心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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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oop666655 發表於 2011-7-24 03:58:17 | 顯示全部樓層
看當時筆錄怎做摟
QQ大說的可以過關喔~~
小弟也一次那樣
不過非借錢
小弟是說每星期保母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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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egeq 發表於 2011-8-3 10:41:31 | 顯示全部樓層
好可怕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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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sy0719 發表於 2011-8-3 17:53:43 | 顯示全部樓層
如果年底前立法院三讀通過社維法的修正案,
未來專區內娼嫖都不罰,專區外則娼嫖拉都罰.
不過各縣市政府都不設專區,未來吃魚也要更小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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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索 發表於 2011-9-10 02:49:17 | 顯示全部樓層
鴿子 要這樣弄你
大家很危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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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yz425a 發表於 2011-9-10 23:08:19 | 顯示全部樓層
可以完全不用擔心,吃魚是沒有刑責的,倒是「援魚」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作完筆錄後還要找人到派出所錢保才能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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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81101 發表於 2011-9-11 01:08:04 | 顯示全部樓層
看來約也要很注意自己ㄉ安全~~希望他沒事~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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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es540 發表於 2011-11-6 02:17:44 | 顯示全部樓層
MT應該不會閑到去檢舉這ㄍ吧=.=
可能是妹妹跟服務生有什ㄇ恩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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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ky168 發表於 2011-11-7 11:39:03 | 顯示全部樓層
那是抓姦才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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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k-steve 發表於 2011-11-7 12:13:21 | 顯示全部樓層
還是版上大大教的方式~~
錢盡量在車子上付錢就可以囉~~
以避免不必要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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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fy 發表於 2012-1-1 23:27:36 | 顯示全部樓層
警察沒出示收索票,我們有權不讓進的
記住哦,開門後只能開一個縫看收索票
如果警察強行進入並未得到您的許可時
我們是可以告他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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鳥叛飛飛飛 發表於 2012-2-25 09:14:22 | 顯示全部樓層
可以提供魚名嗎??

第一次聽說有跟警察合作的魚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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