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steele77 於 2014-12-15 01:57 編輯
講到Mint Mintra,我突然想起今年4月的一則新聞:
人妖脫光驗鳥 遇臨檢糗露春光2014年04月30日
泰國人妖在包廂裡脫光「驗鳥」,遇警方臨檢,嚇得趕緊套上洋裝遮醜。翻攝畫面【李宗祐╱嘉義報導】來台工作的六名泰國人妖,前晚和三名台灣友人在釣蝦場包廂喝酒歡唱,因一名台灣人好奇人妖的生殖器是否還有,結果一名人妖隨即大方褪下衣褲證明「小鳥」還在,不料此時警方臨檢,以為是脫衣陪酒,將九人全帶回,經查才知真相,但昨仍依公然猥褻罪嫌將脫衣的人妖送辦,檢察官裁定飭回。
看新聞不加蘋果粉絲團對嗎?!
來台工作的人妖婀娜多姿。圖為遭法辦人妖的同團團員。李宗祐攝
涉不法恐拒續約六名泰國人妖是應嘉義縣六腳鄉一處表演村業者邀請,今年一月底持工作證來台表演半年,由業者在六腳鄉灣內租房供他們居住,三個月來也認識一些台灣朋友。
前晚六人妖打扮豔麗,和三名台灣男友人到嘉義新港鄉一家釣蝦場包廂喝酒唱歌,酒酣耳熱之際,其中三十八歲侯姓台灣男子好奇人妖下體的生殖器是否還在,便問體態豐滿的二十八歲人妖能不能看一下?該人妖隨即脫下洋裝展露傲人雙峰,並褪下內褲讓侯男驗鳥,侯男等人看了直呼:「果然有鳥!」
正當眾人焦點都在人妖下體時,警方正好進入臨檢,脫得光溜溜的人妖嚇得連忙抓起洋裝遮住身體,警方直覺是女子脫衣陪酒,立即大喊不要動並拍照存證,將九人帶回警局,台灣男子大喊冤枉,警方查明的確是「驗鳥」惹禍,令辦案警員哭笑不得。
不過因人妖在公共場所脫衣,涉公然猥褻罪嫌,訊後仍將該人妖移送法辦。邀請人妖來台表演的金東尼娛樂公司昨表示,雖無權干涉簽約表演人員私生活,但若涉及不法,將不考慮再續約。
蘋果日報上登的的照片剛好是Mint Mintra,不過主角並不是她。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430/35799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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