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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分享-保鮮膜套喇叭 警破門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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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fisher 發表於 2012-3-9 11:46:3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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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小弟從來不去這種店,但是警察從上個月的台中教授困蛤生,幾天前的高雄木馬屠城,
現在抄到台北市的喇叭店,五都是在比業績嗎?會不會再輪一次這樣的順序呢?
各位大大千萬要小心了!

保鮮膜套喇叭 警破門掃「性」

作者: 林郁平╱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3月9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林郁平╱台北報導】
台北市松山分局員警七日晚間突擊搜查南京東路四段的「快樂酒店」,警方撞開包廂門後,當場查獲袒露酥胸、僅著丁字褲的小姐,正在男客身上磨蹭「秀舞」;面對突如其來的檢查,嚇得不知所措的小姐,坦承以保鮮膜充當保險套,替客人口交,因為如果沒有依規定「吹喇叭」,會被扣薪一千元。
警方調查,這家艷名遠播、俗稱「喇叭店」的快樂酒店,幕後正是去年爆發員警插股、貪瀆的「民生會館」業者經營。今年初由中山區流竄到松山區,企圖另起爐灶,仍以敢秀、敢玩、便宜為噱頭,廣發簡訊吸引客人上門。
業者為規避警方查緝,都與客人相約在酒店旁邊的便利商店碰面,經核對客人身分證件,確定不是警調人員後始能進入消費。
警方為突破業者的防範,先由分局督察人員混入,蒐證到小姐脫衣陪酒、以保鮮膜套住男客生殖器進行「口秀」的畫面,然後向檢察官聲請搜索票,前晚十一時許,前往突擊取締。
當員警撞開包廂,當場查獲四名小姐脫衣陪酒,幾乎一絲不掛的小姐、男客,急忙拿起衣物遮掩,承認已進行過口交的「特別服務」。警方在店內查扣到六十四條保鮮膜、公關教戰手冊等證物,將現場負責人黃勝陽、游姓會計、業績幹部、廿多名小姐及四名男客等共四十一人,全部帶回警局偵訊。
警方發現,業者教戰手冊規定小姐如未替客人「口秀」,要扣薪一千元,上班的丁字褲,服裝、頭髮及化妝均須符合規定,否則要扣五百元到一千元。警訊後,將黃嫌等幹部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法辦,小姐、男客依社違法裁罰。
以下內容18歲以下不宜觀看,請自行退離本主題,小女人俱樂部已盡告知讀者之義務,且並無意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29所稱「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散布、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請讀者自重!!本文為網路創作,與現實之人事物無關,內容如與現實雷同,純屬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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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peifishman 發表於 2012-3-9 12:46:47 | 顯示全部樓層
好像是被擺到,專門丁這家
五木的拉把店又不止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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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21 發表於 2012-3-9 19:22:5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14421 於 2012-3-9 19:40 編輯

北市一名色情喇叭酒店,打著低消、小姐敢玩敢秀噱頭,保證店內小姐穿性感丁字褲替男客服務,因豔名遠播,吸引不少中南部男客北上嘗鮮,警方前晚掃蕩,當場查獲店內小姐衣衫不整替男客口交,店內三十多名著白色護士服、下半身僅穿性感丁字褲的小姐,被帶回警局偵辦。


敢玩敢秀低價攬客
警方調查,遭查獲的「快樂酒店」位於北市南京東路四段,業者以發送簡訊方式攬客,標榜小姐敢玩敢秀、包廂及酒水免費、低消費(九十分鐘二千五百元、六十分鐘一千八百元),業者為規避查緝,會先與客人相約酒店旁超商確認身分,再入店消費。


店規穿丁字褲上班
此外,業者還訂「公關手冊」,針對小姐的服裝、頭髮等嚴格要求,不合規定一律扣錢,並強制規定小姐上班時除生理期外,一律穿丁字褲替客人口交。
警方前晚突襲,當場查獲數名衣衫不整的男女,一群穿白色護士服、下半身僅穿丁字褲的小姐,與店內幹部一併被帶回警局。警方昨訊後,將負責人黃勝陽(四十五歲)及酒店幹部等三人依妨害風化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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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ok863087 發表於 2012-3-15 13:31:24 | 顯示全部樓層
真想知名這是哪一間耶...好像很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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