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輔助訪問 今天是

 找回密碼
 註冊(未滿十八禁止註冊)
查看: 3455|回復: 15

罰娼罰嫖 桃園開出全國第1張

[複製鏈接]

升級   0%

micky168 發表於 2011-11-8 19:18:3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賬號?註冊(未滿十八禁止註冊)

×
罰娼罰嫖 桃園開出全國第1張
初犯可罰6千 再犯1.2萬 第3次最高3萬
2011年 11月08日

【張沛森、顏幸如、劉榮輝╱連線報導】《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條文前天生效,桃園縣警局開出全國第一張裁罰嫖客的罰單。桃園縣警局龜山警分局前晚在轄內的華亞養生舒壓館,查獲一名越南籍女服務生,涉嫌幫男客做半套的性交易(俗稱打手槍),警方將依據最新修正第八十條規定,裁處嫖客一千五百元至六千元罰款。護膚店負責人和媒介的店經理則移送桃園地院簡易庭裁罰。
龜山警分局大埔派出所前晚查獲全國第一名坦承性交易的嫖客,但警方表示,因尚未接獲警政署裁罰標準,僅對嫖客製作「證人筆錄」後就先把他給放了,將會在收到警政署裁罰標準後,再通知嫖客前來接受裁罰。
男戴套被逮認交易

桃園縣警局行科課長趙成之說,新修正的《社維法》依六日零時生效,而這名嫖客在當晚八時查獲,適用修正後的新法第八十條中,性交易專區外娼嫖的罰則。根據該法罰則,娼嫖第一次被抓,罰一千五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第二次罰六千元至一萬兩千元,第三次之後罰一萬兩千元至三萬元。
龜山警方表示,大埔派出所前晚八時執行例行性的臨檢勤務,在龜山鄉華亞養生舒壓館查獲兩名男客與兩名女子分別在包廂裏,其中一對男女否認有不法行為,現場也未發現有任何異狀。
但在電子工廠擔任作業員的周姓男子(二十八歲)因生殖器上戴著保險套,旁邊有一名越南籍女子阮氏(二十六歲);周男坦承經由現場經理黎氏金釧(三十九歲)介紹,以一千二百元代價請阮女幫他打手槍;但阮女矢口否認犯行。
「現只能先避鋒頭」

警方說,訊後已將黎女和該店負責人彭寬良(四十六歲)依妨害風化罪嫌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而周男、阮女製作筆錄後先予以飭回,將待收到警政署裁罰標準後,再通知兩人接受裁罰。
台南市一名護膚業者無奈說:「現在只能先避避鋒頭囉!」並說《社維法》修正案實施後,受到衝擊相當大,不只小姐擔心,就連客人也不太敢上門。
高雄大仁科技大學社工系助理教授黃玫瑰質疑:「用政府公器去合法化這個原始的行業,有意義嗎?」她認為政府沒必要設專區,也沒必要把娼、嫖現象搬上檯面討論。
《社維法》第80條重點

★設置性交易專區:授權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規劃管理性交易專區。(但目前沒有縣市成立)
★專區條件:
※在市區只能在商業區,不得在住宅區或住商混合區。
※在郊區限於遊憩用地,但不包括兒童或青少年遊憩場。
※要與學校、寺廟、教堂等保持適當距離。
※性交易場所與性交易服務者,都須申請執照。
※不得在公共場合有廣告行為。
★專區內免罰:性交易雙方、媒合性交易者,都免罰。
★專區外都要罰:
※性交易雙方,處3萬元以下罰鍰。
※意圖與人性交而拉客,處3萬元以下罰鍰。
※媒合性交易者,處3日以下拘留,併處1萬到5萬元罰鍰,情節重大者可拘留5日。

個位大大要小心點!!
以下內容18歲以下不宜觀看,請自行退離本主題,小女人俱樂部已盡告知讀者之義務,且並無意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29所稱「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散布、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請讀者自重!!本文為網路創作,與現實之人事物無關,內容如與現實雷同,純屬巧合!!

升級   16.67%

wentsu 發表於 2011-11-8 19:25:11 | 顯示全部樓層
欺負民眾不知道
就是賤!
回復 讚! 爛!

使用道具 舉報

升級   80%

richardfzj5418 發表於 2011-11-9 01:26:56 | 顯示全部樓層
可悲的政府
想出一些爛法令
害我們無茶喝
在專區內不罰
那就教郝呆呆在首都五木開專區啊...
真是令人生氣
回復 讚! 爛!

使用道具 舉報

升級   0%

悄悄話 發表於 2011-11-9 01:30:30 | 顯示全部樓層
政府也真奇怪
說可以設置專區
但是又沒有一個地方政府要設立
但是大家又有需求
而抓到又都要罰錢
看來還是只幫國庫增加錢財而已
回復 讚! 爛!

使用道具 舉報

升級   0%

愛抽七星 發表於 2011-11-9 02:02:47 | 顯示全部樓層
感謝大大~~我看還是小心一點
回復 讚! 爛!

使用道具 舉報

升級   20%

drinktea 發表於 2011-11-9 02:15:19 | 顯示全部樓層
哇勒..現在政府搞這樣子..偶看最近一些店面的風聲可要小心點..
實在是官字兩個口它們怎麼說都行..反正小老百姓就是要罰..可悲啊!
回復 讚! 爛!

使用道具 舉報

升級   11.33%

sony2911 發表於 2011-11-9 12:05:35 | 顯示全部樓層
謝謝大大無私分享.
回復 讚! 爛!

使用道具 舉報

升級   0%

860 發表於 2011-11-9 12:55:56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1# micky168


    設專區只是給那些特殊職業女性的交代~跟本就沒地方政府要設專區~那麼那些沒結婚或想找刺激的人要去強姦嗎 政府又在搶錢了
回復 讚! 爛!

使用道具 舉報

升級   0%

mlibra75929 發表於 2011-11-9 16:53:22 | 顯示全部樓層
矛盾的政府!
還是要小心一點
回復 讚! 爛!

使用道具 舉報

升級   0%

paladin7777 發表於 2011-11-9 20:59:20 | 顯示全部樓層
既然還未設出專區, 那就不成立 "未在專區性交" 的條件,不是這樣嗎 ??
有沒有念法律的 "表兄" 研究一下 這樣開罰是不是 很有爭議呢
大法官要在解釋一吧
回復 讚! 爛!

使用道具 舉報

升級   0%

konji18 發表於 2011-11-9 21:56:30 | 顯示全部樓層
就算辦了專區,性交易服務者也需要領牌登記,這是新法上都有規定到的事項

但是,會不會有年輕的MM願意被登記?被政府留上一筆?特別是現在,人民對政府的個資保護,極度不信任的時代,甭說是魚了,就是應召外送的茶,也不會去讓政府烙印妓女兩字

就算有專區,專區裡也只會有阿嬤!可是我喜歡的是青春的肉體阿~~~

有一點也是要注意的,舊法處罰的對象,是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所謂姦,以簡易庭法官的裁定看來,一定要達到全套的程度,一定要做到插入的動作,才能處罰.
半套妹跟手工妹,只要沒有做到S的程度,被抓了也不會處罰

但是新法,處罰的是性交易者,而且已經變成可以不用由法官裁定,條杯杯自己就可以開罰,這就很可怕了,1/2算不算是性交易?1/3算不算是性交易?檳榔送兩粒算不算是性交易?
怕是條杯杯說這個行為是性交易,先罰了再說,你如果不服,那你就運用你的救濟程序,慢慢跟法官理論去吧,
那麼你要不要把事情鬧大?你敢不敢張揚?你懂不懂如何抗告?你要不要摸摸鼻子,把錢繳了算了?
唉...我真是一想到就陽萎,有神人可以幫我開釋一下嗎?
回復 讚! 爛!

使用道具 舉報

升級   60%

m9311321 發表於 2011-11-9 22:03:43 | 顯示全部樓層
目前沒有設專區那就算不算無專區外的情形啊?~~按字面上看有專區才能成立"專區外"的意思呢~成不成立呢...
回復 讚! 爛!

使用道具 舉報

升級   0%

jonason6 發表於 2011-11-13 18:22:39 | 顯示全部樓層
....搞到都不敢去附近的養身館了....上星期修法一過..晚上就看到警察在查店了....等條伯伯一走,那些兄弟就在門口顧門了....以前經過往內看基本都是mm在看店.那天我經過的店內都至少二個兄弟在顧........
回復 讚! 爛!

使用道具 舉報

升級   20.67%

芝麻熊 發表於 2011-11-13 20:48:38 | 顯示全部樓層
看來 要小心一點了
很貴的!!
回復 讚! 爛!

使用道具 舉報

升級   76%

ra0130rar 發表於 2011-11-17 10:37:58 | 顯示全部樓層
不過它們好像也沒事情.....
回復 讚! 爛!

使用道具 舉報

升級   0.67%

真是他bb扣 發表於 2012-2-19 04:44:20 | 顯示全部樓層
要小心一點了
回復 讚! 爛!

使用道具 舉報

本版積分規則

意見反饋|手機版|小女人俱樂部

GMT+8, 2024-5-9 05:06 PM , Processed in 0.053279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