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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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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y30819 發表於 2011-12-15 00:42:5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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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aboy30819 於 2011-12-15 00:47 編輯

很多老經驗老手對於買魚會謹記18歲以上才吃的鐵則,但是如果是16歲但是是自願發生的,這樣會被鴿子叼嗎?簡單來說,跟滿16歲少女你情我願發生關係是沒事的,詳情自己查雅虎搜尋刑法227,背的有點煩…但是低於16歲,就算是父母同意,不論男女,敢碰未滿16歲的那個死!而跟14歲以下的發生關係是犯天條,簡單分類跟14歲以下少女發生關係可判3-10年,跟14-16歲的可判7年以下,所以我當初在讀妨害性自主這章時是記14都不來,16國父不可來,18都可來,當然之前白玫瑰運動導致法院有新見解,爾後只要跟7歲以下女童發生性關係,一律低消3年,7-14歲看女童有無反抗,有的話低消3年,沒有的話最高消費7年,14歲以上照上述辦理,不過這裡勸大家,吃成年魚安全又安心,別像我朋友玩個15歲高職妹,爽的要死,被對方家長告,判3年10個月,法官一判他哭了,因為1小時的快樂要4年還,虧我還是讀法律的,沒幫到他,可惜,有感而發,只要是男人都有需要,但是有人看過法律人被抓嗎?其實不是沒玩過,只是你合法去玩,幹嘛怕抓
以下內容18歲以下不宜觀看,請自行退離本主題,小女人俱樂部已盡告知讀者之義務,且並無意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29所稱「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散布、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請讀者自重!!本文為網路創作,與現實之人事物無關,內容如與現實雷同,純屬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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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mon41 發表於 2011-12-15 02:11:14 | 顯示全部樓層
感謝分享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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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2yohoasi 發表於 2011-12-15 07:18:00 | 顯示全部樓層
謝謝大大提醒  要注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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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o6514 發表於 2011-12-15 16:21:20 | 顯示全部樓層
的確很需要深思
畢竟我也有過不愉快經驗
但是當時對方家長未提告
在於初至是真的國中認識到專科
這件事情也讓我耿耿於懷好幾年
其實他依開始被東窗是發時
並不會萎縮不說明
本來是想娶她進門
但多方家長一只不認同
原因在於年紀上相差太多
大一輪的情況下
我也是苦等待4年  但他留學回國之後
卻是能映證(時間會沖淡一切過去所有)
真心發言~~
不要再有會員用複製文了好嗎~!?
自己打字不會很累OK
=   =
只少比打手槍來地輕鬆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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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age828 發表於 2011-12-16 01:11:36 | 顯示全部樓層
主要是法律上判定16以下皆未"完全"擁有"性自主權"
加上對方仍未滿20在法律上有其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的存在
只要對方認定你是在"欺騙"或是"強迫"
就算你們真的你情我願也沒用,對方完全可以發起告訴,也很容易成功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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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nji18 發表於 2011-12-22 07:18:14 | 顯示全部樓層
不用可惜,能判到3年10個月,你那位朋友,不會只是吃15歲的青幼魚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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