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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ooo 發表於 2022-2-9 14:19:0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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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Q大有雖去過或知道永大路沒招牌的養生館,裡面的小姐服務是來者不拒,知道的Q大可以告知確確的地址。
以下內容18歲以下不宜觀看,請自行退離本主題,小女人俱樂部已盡告知讀者之義務,且並無意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29所稱「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散布、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請讀者自重!!本文為網路創作,與現實之人事物無關,內容如與現實雷同,純屬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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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久君 發表於 2022-3-5 20:22:06 | 顯示全部樓層
不好說,永大路是有一間,但不確定現在有沒有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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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右 發表於 2022-3-6 21:04:48 | 顯示全部樓層
感謝大大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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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0s37169 發表於 2022-4-2 10:50:16 | 顯示全部樓層
以下內容18歲以下不宜觀看,請自行退離本主題,本人已盡告知讀者之義 務,且並無意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29條所稱「以廣告物、出版品、 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散布、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 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請讀者自重!! 本文為網路創作,與現實之人事物無關,內容如與現實雷同,純屬巧合!! 依據<青少年性交易防制法>第<三十三條 出版品以刊登廣告方式,引誘、媒介、暗易示或以他法人為性交易,新聞主管機關得處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四十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不繳納者,得移送法院強制執行之>及第<二十九條  利用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或其他媒體刊登或播送廣告,引誘、媒介、暗示或以他法使人為性交易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本人於此論壇發表個人感想, 非為任何營利事業或單位廣告, 或做其見證, 任何人因為本感想內容, 詞句, 片段, 而有任何其他聯想或以此做出任何違法之情事, 概予本人無關, 特此聲明, 不同意者請自行退離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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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ret8316 發表於 2022-5-18 10:11:00 | 顯示全部樓層
哪間啊?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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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a 發表於 2024-1-24 20:29:46 | 顯示全部樓層
靜久君 發表於 2022-3-5 08:22 PM
不好說,永大路是有一間,但不確定現在有沒有招牌

大大是否可告知哪一間?或是可換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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