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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渣警官 白嫖未成年援交妹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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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izen 發表於 2010-5-8 09:05:1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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揩油後還抓人做績效「和盜匪無異」應"重判"2010年05月08日蘋果日報
【張沛森、石明啟、吳詠平╱桃園報導】桃園縣二線一星警官姜宇帆前年任派出所所長時,和線民分別誘出兩名未成年援交妹,帶到汽車旅館洗鴛鴦浴,上下其手猥褻後再出示警察證件逮捕對方,還放任線民白嫖;援交妹被安置後抖出內情,桃園地院上月判惡警官1年10月徒刑、線民1年8月。但被害少女認為惡警官績效又要「揩油」逞私慾,實在惡劣,不該輕判,寫信給檢方要求上訴,檢方昨提出上訴,要求高院重懲。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昨痛批惡警官:「身為所長不知以身作則,反而假公濟私,應該嚴懲!」警改會發言人馬在勤律師更痛罵,警方執行公務時若趁機圖私利,「就和盜匪無異。」
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春暉昨強調,警方辦案時若對方褪去衣服,已可證明要從事性交易,即可表明身分取締,若還趁機毛手毛腳、猥褻,刻意佔便宜,滿足私慾,就明顯犯法,「這種利用職務之便圖私利的行為,罪加一等,更何況從外表就可看出對方未成年。」


縣警局報請停職惡警官姜宇帆(41歲)事發後被調任楊梅警分局警備隊巡官,上月他被判刑後已請長假,桃縣警局決定報請停職,待警政署核定。和姜同夥的線民張晉傑(33歲)在案發時是姜的妻舅(姜後來離婚),另因毒品案在監獄服刑。《蘋果》昨無法聯絡上二人。
被惡警官佔便宜的兩名援交妹分別是14歲和16歲,其中16歲少女接到判決書後氣憤難平,認為「太惡劣,應重判」,要求檢方上訴。
判決書指出,姜宇帆任桃園縣警局楊梅分局永安派出所所長時,為爭績效以利升遷,由妻舅張晉傑電話約出援交妹交易,再趁機查緝。
當年4月,張約了一名14歲援交妹在桃園火車站碰面後,和少女議定性交易代價3千元,又稱若她與姜性交,可拿到1萬元,少女同意,張即電話通報姜,由姜指示將少女載到楊梅梅高路口,再由姜帶少女到新屋鄉「豪登堡商務汽車旅館」開房間。
姜和少女進房間前,即先通知下屬待命,進房間後他和少女先洗鴛鴦浴,隨後兩人全裸躺在床上,姜撫摸少女全身,直到受姜指示埋伏在旅館外的下屬敲門,姜才開門,至浴室著裝,由下屬拍少女裸身照片後逮捕。
同月底,姜、張如法炮製,約出一名16歲援交妹同赴大溪鎮「人客溫泉旅館」,姜、張進房後都脫衣到浴室洗澡,待張沐浴後,少女即進入浴室與姜一起泡澡,而姜也利用這個機會撫摸少女下體和胸部,並要對方也撫摸他下體。


竟放任線民白嫖後來少女先走出浴室,在床上休息的張即趁機要少女幫他口交,然後張叫喚姜進入房間,姜又親吻少女,撫摸全身後下床出示證件表明警察身分,逮捕少女。
兩名少女因援交被桃園縣政府社會處安置到庇護所,經社工詢問,發現警方取締援交過程內情,於是通報檢方追查。承辦檢察官梁光宗訪談後,認為姜在兩少女寬衣解帶時就可逮捕,卻還對她們上下其手,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將姜、張提起公訴。
姜在法庭否認與少女有身體接觸,他辯稱是少女不甘被取締,挾怨報復。


警輕判1年10月但法官認為,姜、張帶少女到汽車旅館時間長達半小時,依據經驗法則,警方取締援交少女只要在對方脫衣後即可逮捕,沒必要浪費這麼多時間,更沒必要等少女全身脫光躺在床上時才蒐證、拍照,因此判姜1年10月徒刑、張1年8月徒刑。
姜宇帆犯的是《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的猥褻未成年人罪行(不是姦淫幼女喔?),最重可處3年徒刑,因他是警察可加重刑責一倍 ,因此檢方向法官求處3年6月徒刑,結果法院只判1年10個月 。對此,律師徐立信說,這名所長實在很惡質,最高可處4年6月,判1年10月實在太輕了。《蘋果》昨無法取得桃園地院對是否輕判的回應。

姜宇帆 41歲原名:姜國驤
現職:楊梅警分局警備隊巡官
婚姻:曾有兩次婚姻,目前單身
學歷:
1990年警察專科學校7期畢業
2006年警察大學71期畢業
經歷:警員、派出所所長、分局巡官
資料來源:桃園縣警察局


警官猥褻援交妹示意圖

1



警官姜宇帆前年擔任桃園永安派出所所長時,和線民釣出援交妹,姜把對方帶到汽車旅館洗鴛鴦浴,並讓線民和少女性交。
~~~警察兼GTO非常優秀


2



姜宇帆享受鴛鴦浴後,在床上對少女猥褻,然後才出示警察證件抓人。姜宇帆以此手法陸續猥褻兩名援交少女。 ~只有兩位?


警察假公濟私案例2009/07 桃園縣警局龍潭分局巡佐張晃耀,由一女子假裝少女,找凱子上賓館開房間,他和同夥再前往臨檢,恐嚇對方付百萬元遮羞費。
2008/09 台中市警局第四分局偵查隊偵查佐鄭安道,因欠債周轉不靈,向涉重利案當舖業者索賄100萬元,遭查獲法辦。
2007/06 北縣警員周凌雲、林駿昇承辦外籍女子業務,竟與嫖客合謀,叫中國應召女開房間,隨即亮證件將女子押走,勒索10萬元贖款。
2006/11 刑事警察局三線一星秘書葉信義,冒充刑警率眾到桃園縣觀音鄉替朋友排解廠房租賃糾紛,並以暴力限制對方自由,被查獲法辦。

白嫖不要嗆是兄弟~~
http://wwwncku.blogspot.com/2008/04/blog-post_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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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yang 發表於 2010-5-8 09:56:34 | 顯示全部樓層
廢物九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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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905 發表於 2010-5-8 12:21:00 | 顯示全部樓層
恐怖喔 ~ 不過話說回來 ~ 若真的是小姐推拖拉不想做只聊天 ~ 這樣倒底是該不該付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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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OSCA 發表於 2010-5-8 12:34:10 | 顯示全部樓層
真是人渣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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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ddo 發表於 2010-5-8 12:38:35 | 顯示全部樓層
請大家告訴大家這新聞廣為宣傳,一定要落井下石`人渣死無藏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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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 發表於 2010-5-8 13:00:37 | 顯示全部樓層
白嫖的人渣警官
應該把他阿魯巴到
弟弟生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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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es540 發表於 2010-5-8 14:27:41 | 顯示全部樓層
真是人渣阿= =+
norn5188 該用戶已被刪除
norn5188 發表於 2010-5-8 15:19:50 | 顯示全部樓層
一個月領個5~7萬輕鬆的很,難到3千元出不起嗎
省三千元連職都沒了,腦殘呀~~~~~~~~~~~
只會收規費不會捉賊,一無是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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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風 發表於 2010-5-8 18:57:41 | 顯示全部樓層
最下面ㄉ影片還蠻刺激ㄉ   給你推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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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sky978 發表於 2010-5-8 19:46:45 | 顯示全部樓層
人生百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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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ys2746 發表於 2010-5-8 21:13:10 | 顯示全部樓層
希望那個警官也被人用水管鞭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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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的肉體 發表於 2010-5-9 00:23:15 | 顯示全部樓層
真是人渣ˋ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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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帆 發表於 2010-5-9 10:29:34 | 顯示全部樓層
哈~真大快心

被末成年的逆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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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121837 發表於 2010-5-9 17:37:59 | 顯示全部樓層
那鴿子因該ㄝ要鞭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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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男 發表於 2010-5-9 20:00:54 | 顯示全部樓層
夭壽ㄉ人
小弟弟會爛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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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車= 發表於 2010-5-10 05:56:06 | 顯示全部樓層
這樣的畜生 脫下制服 你還敢出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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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0066 發表於 2010-5-10 11:41:59 | 顯示全部樓層
對呀  真是廢物  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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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槍俠 發表於 2010-5-10 13:08:03 | 顯示全部樓層
怎麼那麼多敗類錒
抓出去槍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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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6388 發表於 2011-7-4 20:17:40 | 顯示全部樓層
台灣警察就是貝戈戈 只會抓賺皮肉錢的小姐(白摽) 或是小市民
記得之前台北為了抓一個沒戴安全帽的MM 害人出車禍死掉(記過處分)<有屁用
警察真的比黑道亙可惡 10個警察9個敗類 8個廢物 7個人渣
繳稅付他門薪水 像是被混混槍劫 還沒地方申訴
PS.下面的影片 那男的活該 若真的是小姐推拖拉不想做只聊天 有必要聊3個小時嗎 當我白痴
      人家哪有時間跟你白聊3小時 換成我把它DD沏下來油炸 在逼她吃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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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qu 發表於 2011-7-5 04:20:56 | 顯示全部樓層
太機x了
會有報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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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真心 發表於 2011-7-10 02:35:29 | 顯示全部樓層
對呀  真是廢物  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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